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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要限制明星“天价薪酬”,但真的会有用吗?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2-04-13 分类:行业新闻
8 月 26 日,广电总局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示了一则通报,表示将出手遏制“天价片酬”和明星炫富等问题。同日,央视新闻频道播出“天价片酬”专题新闻,就国内演员高片酬的事情做了报道和点名批评。“限薪令”的传闻由来不止一日。早在 201...

8 月 26 日,广电总局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示了一则通报,表示将出手遏制“天价片酬”和明星炫富等问题。同日,央视新闻频道播出“天价片酬”专题新闻,就国内演员高片酬的事情做了报道和点名批评。

“限薪令”的传闻由来不止一日。早在 2014 年,便有不少业内人士预测,当年年底广电会出台相关措施,限制明星薪酬。不过,这一传闻始终没有落地。现在,根据通报,广电总局“即将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、不得以明星大腕作为论价标准,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。”

随着广电总局和央视同时高调发声,“限薪令”已经势在必行。据悉,业内人士已经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交了两套控片酬方案,以供评估。目前广电总局也正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制定抵制“天价片酬”的行业自律公约。

央视点名批评了《如懿传》,称霍建华和周迅两位主演便拿走了 1.5 亿的片酬,其中周迅一人的片酬便已经达到了 9500 万元人民币。

2003 年,根据媒体报道,拍摄《射雕英雄传》时,周迅和李亚鹏单集片酬都是 8 万元,总收入达到 400 万元,而《射雕英雄传》总投资为 5000 万元。这样的比例已经让当时的媒体咋舌。而到 2014 年,周迅以 3000 万的片酬接拍《红高粱》,引发了关于明星“天价片酬”的讨论。十数年间,片酬提高了十倍,而仅仅两年之后,周迅的片酬已经接近 1 亿。

这并不是孤例。周迅名列网上流传的“当红电视演员片酬一览”女星榜首。根据这张图片显示,片酬最高的是吴亦凡,报价达到了 1.2 亿。正在热播的电视剧《微微一笑很倾城》的主演杨洋,报价也达到了 7000 万。根据一位影视投资界人士的说法,这份榜单里,“女星可能有偏差,但男星基本属实”。

而在 2001 年的时候,李亚鹏和周迅的片酬合计不足总成本五分之一,而到 2005 年,演员总片酬已经能达到总投资额度的一半。到如今,演员片酬已经占到成本的三分之二,其中大部分被几位主演拿走。业内人士表示,一般而言,人员工资占到总投资的 40% 已经是工资成本的极限了,高片酬必然会挤压制作的相关费用。

卡梅隆佩斯中国集团总裁程信森在接受《好奇心日报》采访时候表示,自己公司参与中国电影的 3D 制作的时候,提出的方案都尽量把成本控制在 10% 左右,而在好莱坞这一比例要高不少。往往几个电影公司管理层开会,首先讨论的不是电影内容,而是要请哪一些明星。

明星片酬几何倍增的直接原因是市场因素。在中国,明星是稀缺资源,自然遭到了资本方的哄抢。这些明星并非真的价值这么高,名列“当红电视演员片酬一览”表格的不少人,演技很受诟病,但依然在市场大潮的推动下,不断奔向另一个高点。

不过,明星的高片酬并不全然是泡沫。据悉,《如懿传》已经在卫视和视频平台卖出了 15 亿元的高价,远远超过制作成本,这其中自然有明星的因素在其中。明星的工资单纯以劳动市场工资收入来做衡量并不公平,而应以他们创造的价值来评判。明星的天价片酬,其实也正反映了对他们需求的增加。

在视频网站烧钱大战不断加速之后,这些平台支付的购剧费用也远远超过了卫视。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,“明星”成了购剧选择时的关键因素。

“明星”意味着庞大的粉丝人群,意味着更加便捷的宣发渠道,更意味着更多的广告收入和付费用户,以及随之而来的衍生品市场。

对于旨在打造爆款的视频网站来说,押宝明星几乎成了最稳妥的选择。在网络平台上的爆款电视剧,几乎都会有至少一位明星压阵。上有所好,下必从之。制片方也乐得满足金主的需求,毕竟,把钱放在明星身上,是风险最小的选择。

这个局面,基本上是广电总局反复下达禁令的结果。2004 年,广电总局下发通知,禁止在黄金时段播出涉案反腐剧;2008 年又再次强调,电视剧制作方要避免渲染恐怖、暴力、猎奇、刺激、惊悚、怪异。其后,广电总局又多次因为不同原因,规定在某些时间段内只能播出红色献礼剧集。

广电总局的每一次禁令,蒙受损失的都是制片方和播出平台,也因此,在选择拍摄题材时候,片方只能首先自我审查、收紧,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。

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导演胡戈在知乎上说:“某局限制最有商业价值的几种类型片,导致电影公司为安全起见,不得不过多地选择商业价值低的类型,导致影视作品从故事本身不容易吸引观众,只能靠其他方面弥补,这其中最重要的救命稻草就是明星的收视/票房号召力。”

以干预市场的方式,来解决干预市场带来的后果,广电总局并非第一次这么做。2014 年,广电总局颁布通知,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,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,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。广电总局意图通过这一手段,降低购剧价格,减少资源浪费,进而降低制作成本。当时有业内人士预计,这一举措可以起到限制片酬的作用。

但是事与愿违,卫视购剧支出虽然减少,但网络公司补上了这一空缺,在 2015 年,互联网购剧价格已经持平甚至超过卫视平台。这反而进一步推高了电视剧投资额度,也进一步推高了明星的价格。

也正是因为对题材、内容的加紧限制,导致制作方对创作的重视程度不够。不仅影视市场需要优质内容作为基础,新人演员想要出头,也需要凭借过硬的内容。过分重视已有的明星而忽略内容,结果便导致马太效应愈发突出,明星越来越贵,但明星却不见得增加。

以行政手段遏止这一趋势,或许出发点是好的,但并不见得能取得理想中的效果。已经习惯 9000 万片酬的明星,自然不想回到 400 万的时代,同时,哪怕限制了明星的片酬,公司依然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,给予明星相应的补偿。此前,因为金融危机,白宫勒令限制华尔街高管薪水,但薪水虽然下降,“岗位津贴”却大幅上涨,高管到手的钱只多不少。

即使真的限制了明星薪酬,省下来的钱又是否真的会投入到电视剧制作当中?还是有薪资空间之后,片方会多请几位明星?这些可能性都没法排除在外。

明星的高片酬源于市场需求,而这市场需求的产生,根源正在于管控。倘若市场继续追捧明星,那么限薪令只能是一纸空文,甚至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。

题图为《华尔街之狼》剧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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